日前,沪市上市公司华鑫股份发布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该事项将在今年6月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告显示,华鑫股份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个人以为,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需要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
这并非沪深市场首家欲取消监事会的上市公司。此前,包括五大国有行、国元证券、国泰海通证券等多家上市公司均发布了类似的公告。多家上市公司宣布取消监事会,客观上也并非没有原因。
比如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这为上市公司取消监事会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此后,中国证监会出台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规定,都为上市公司取消监事会以及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作出了制度上的安排
日前,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当天,证监会发布了年度评选十大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是操纵市场的案例。有投资者因违规者操纵市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违规者赔偿投资者损失约66万元。个人以为,操纵市场行为损害市场与投资者的利益,违法违规者赔偿投资者损失应成“常态”,而相关司法解释也宜早日出台。
证监会发布的案例显示,违规者控制并使用145个证券账户,操纵了多只股票,最终被行政罚没5.7亿元。此后,多名投资者认为违规者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导致投资亏损,并诉至法院。最终,本案一审判决胜诉,判赔金额约66万元。对于该案例的违规者而言,操纵市场不仅没有从中获益,反而落得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尴尬结局,个中的代价无疑也是非常巨大的。
事实上,这并非只是操纵市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单一案例。有“私募一哥”之称的徐翔,因勾结某上市公司董事长操纵股价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私募一哥”与该董事长均被法院判决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该案例中,董事长控制上市公司信息的发布,“私募一哥”与之相互配合共同拉抬股价,实施操纵市场行
日前,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当天,证监会发布了年度评选十大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是操纵市场的案例。有投资者因违规者操纵市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违规者赔偿投资者损失约66万元。个人以为,操纵市场行为损害市场与投资者的利益,违规者应赔偿相关投资者的损失,而相关司法解释也宜早日出台。
证监会发布的案例显示,违规者控制并使用145个证券账户,操纵了多只股票,最终被行政罚没5.7亿元。此后,多名投资者认为违规者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导致投资亏损,并诉至法院。最终,本案一审判决胜诉,判赔金额约66万元。对于该案例的违规者而言,操纵市场不仅没有从中获益,反而落得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尴尬结局,个中的代价无疑也是非常巨大的。
事实上,这并非只是操纵市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单一案例。有“私募一哥”之称的徐翔,因勾结某上市公司董事长操纵股价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私募一哥”与该董事长均被法院判决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该案例中,董事长控制上市公司信息的发布,“私募一哥”与之相互配合共同拉抬股价,实施操纵市场行为。
为强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资使用效率,日前,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下称《监管规则》)。与原先相比,《监管规则》不乏亮点,但个人以为,《监管规则》也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对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监管,此前证监会曾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此次修订将《监管指引》名称修改为《监管规则》,显然并非只是名称上发生改变。个中既凸显出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募资监管的重视,从某种意义上讲,也说明上市公司在使用募资时存在多方面的问题。
现实案例中,上市公司在募资到手后,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如下方面。一是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这一点较为普遍。注册制背景下,新股发行更加市场化,《三高》发行成为常态,也意味着超募成为常态。特别是某些新股超募的资金,动辄高达数亿、十数亿甚至数十亿之多。高超募也为某些上市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创造了条件。
二是募资用
日前,蓝山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迎来最终结果。北京高院的终审判决书显示,H券商与两名保代在投资者因“虚假陈述行为四”受到损失的40%范围内,与蓝山科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个人以为,保荐机构与保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将会改变保荐行业的生态。
根据公开资料,2020年4月份,蓝山科技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公开发行说明书》,并拟在精选层挂牌。5个月后,蓝山科技又申请撤回发行文件。申报前与申报后,其股价也因之出现大起大落,个中某些投资者出现损失也是不言而喻的。
证监会的调查表明,蓝山科技在2017年至2019年实施了财务造假行为,其通过虚增银行存款、虚构销售业务和研发支出等方式,虚增收入、资产和利润。值得注意的是,蓝山科技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中,也包含上述财务造假数据。作为该项目的保荐机构H券商及两名保代,显然难辞其咎。由于在该项目中未勤勉尽责,证监会不仅对H券商实施没一罚二的处罚,项目保代同样被处以罚款的处罚。
但事情并没有就此完结。因有投资者发起诉讼索赔,保荐机构H
年报披露期过后,也迎来了劣质公司的退市期。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公告收到沪深交易所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也意味着相关上市公司将“诀别”沪深市场。值得注意的是,某些上市公司退市,是由于触及多个退市条款。个人以为,对于这类劣质公司,理应加速出清。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近些年来,证监会不断对上市公司退市机制进行完善,在此背景下,退市的上市公司也逐渐多了起来。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有10家上市公司退市,2020年上升至16家,2021年达20家,2022年退市公司数量几乎达到前三年的总和,达43家。
到了2023年,这一数据进一步上升至47家。其中,强制退市的有4家。这表明,非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中,因市场、行业等方面原因触及退市条款的有43家。这一结果的取得,无疑与监管部门持续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密切相关。
比如2025-08-03开始实施的退市新规中,财务类退市新增了审计意见类型指标,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的发布,意味着证监会对于公募基金的改革再进一步。个人以为,公募基金作为资本市场的中坚力量。此次实施改革,重在实现两个“捆绑”。
证监会此次出台的《行动方案》,既涉及公募基金行业机构内部产品设计、投资运作、市场推广等方面制度机制的改革调整,也涉及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等方面制度机制的优化完善。当然,其中的看点,则在于公募基金行业与投资者利益的绑定上。
长期以来,公募基金受到投资者的质疑与诟病已成市场的一大“常态”。首当其冲的则是“旱涝保收”的管理费提取模式。无论公募基金的盈亏状况如何,其管理费都“正常”收取,即使是基金持有人亏得一塌糊涂的情形下同样如此。
另一大质疑点则在于基金公司高管特别是基金经理的高薪酬。此前,基金公司高管特别是基金经理的薪酬与基金产品的业绩没有多大关系,由于有“旱涝保收”的管理费作保障,高薪普遍成为公募基金行业的“主旋律”。公募基金的高薪酬
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密集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其原因均为未按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即2024年年报)。不按规定期限披露年报,是存在退市风险的。个人以为,针对个别上市公司不披露年报的行为,要谨防其别有用心地实施“主动退市”。
公告收到《立案告知书》的上市公司,既有沪市主板的ST新潮,也有深市主板的*ST恒立与天茂集团。此外,深市创业板的金力泰,以及另一家Z公司也榜上有名。公告收到《立案告知书》,意味着证监会决定对相关上市公司立案调查。短期内多达五家上市公司因年报披露问题被证监会立案,这在此前是不多见的。在上述五家上市公司被监管部门立案的同时,其股票也被沪深交易所采取了停牌举措,其投资者将面临着无法交易的问题。
上市公司在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报,是其应履行的基本义务。而且,年报既是投资者了解一家上市公司的“窗口”,也是某些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无论是对于市场,还是对于投资者而言,披露年报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近
近日,多家券商营业部因直播违规遭遇处罚的事项受到市场的关注。近几年来,随着某宝直播的兴起,网络直播吸引越来越多的受众,且各种类型的直播也呈现出雨后春笋之势,其中也包含券商直播。个人以为,对于券商直播而言,须坚守合规底线。
日前,Y券商发布公告称,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对公司上海某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处罚决定显示,该券商营业部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存在未按券商制度规定对相关直播内容进行审核,相关投资建议信息未记录留存等情形。
此外,上海证监局还对H券商及相关人员因直播违规进行了处罚。因H券商营业部个别员工存在未按制度规定及时报备相关直播活动,且直播过程中存在涉及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的情形,该券商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与此同时,个别员工也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两券商及相关人员遭遇处罚,无疑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日前,在深市创业板挂牌的Z公司发布公告称,因仍未聘请年审会计师,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2025-08-03)披露2024年报及2025年一季报。如果Z公司年报最终“难产”,或将面临着退市风险。个人以为,须对人为因素导致的上市公司退市风险说“不”。
Z公司无疑是一家“问题”公司。该公司发布的公告显示,今年2月14日,因其存在拒不配合监管调查、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事项,福建证监局责令Z公司30日内整改并披露更正后的年度报告。但截至3月16日,该公司仍未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未提交整改报告,导致其股票自3月17日起停牌。
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Z公司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其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此后的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那么Z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其实,Z公司并非没有聘请过年审机构。早在去年的5月份,该公司就聘请了北京亚泰国际所为年审机构。但由于该公司没有与亚泰国际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且2023年审费用